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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11-11
【实施时间】 2011-1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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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任务

  

  (一)以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和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领域和环节的统筹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薄弱领域基层防治网络,切实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建成并启用市妇幼保健中心,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和网络功能建设,实现妇幼机构、网络、功能重组的发展目标。完善公众健康教育场所规划建设,加快筹建上海市健康教育中心。改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用房和条件。

  

  2.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关注日益严重的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加强躯体疾病就诊者、职场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建立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到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一体化心理健康服务模式,探索“点-线-面”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组织体系。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内涵建设,创建15家日间康复机构示范点。改善精神卫生机构传染科的环境和设施,为精神疾病伴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治疗。

  

  3.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规范、质量优良”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职业卫生服务资源,完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基地,完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机制,加强重点职业病的研究,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

  

  4.加强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本市现场血液募集体系建设,加快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的建设,为献血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条件。加大现场献血的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单次献血400毫升的意愿和比例,促进公民献血模式的转变。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5.促进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点传染病防控。深化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大力推进中医康复、慢性病防治、中医健康教育,试点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示范基地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以科学防控为目标,切实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应对能力

  

  1.深化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本市病原微生物监测和检测体系,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病原微生物、化学物毒性检测平台,建立以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传染病症状-疾病-病原体主动监测网络,提升病原微生物监测和检测能力。加快筹建中国热带病防治研究中心,开展重点热带病病原和媒介的基础研究,建设热带病监测和预警重点实验室。加强市、区县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监测网络和诊治能力建设,在基础研究、实验室检测、临床诊治等方面形成优势。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和办法。

  

  2.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和干预。重点围绕卫生服务质量、饮用水卫生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卫生监督预警。强化卫生服务质量监控,构建医疗执业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从水源到居民水龙头的全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控体系,全面掌握本市生活饮用水现状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重点环节监管,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网络。进一步完善本市专科急救区域性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增设1个儿童创伤急救中心、2个郊区创伤急救中心。建成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救治网络指挥中心,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实现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救治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传染病疫情控制和救治能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院前院内急救的无缝连接和院内急救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全市脑卒中规范化预防和救治体系,打造本市急性卒中60分钟救治网络。

  

  4.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保障。建设市级医疗卫生应急物质储备、保障和培训基地,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资源调配。新建虹桥警务航空急救分站,探索建立“120”与“110”警务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市、区县急救分站的硬件条件,加强急救队伍的能力储备。建设“上海市应急医疗救援队”移动医院,完善市核化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本市应对各种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空中、现场救援能力储备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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