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文字号】 闽海渔[2011]430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水养殖水域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福建省内陆养殖水域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接上页]
养殖布局中低潮区。池塘面积一般0.5~1.5hm2,池塘池底平坦,底质砂或砂泥,有效蓄水深度0.8~1.0m,附近有淡水引入池内。池塘进排水渠独立分开。

  养殖密度江篱苗种放苗密度4950kg/hm2。

  3.3.2.4 其他养殖类型

  各地应按照海域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制定相关养殖类型的布局规划。

4 规划编制材料要求


  4.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采用条文形式表述,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简明扼要,避免论述性和说明性的叙述。

  规划文本的电子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

  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见附录1。

  专项规划文本总体框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4.2 规划登记表

  规划登记表是规划文本的配套材料,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各地根据海域地理位置,以大陆岸线的西端或北端为起点,顺着大陆岸线走向对规划区块进行逐一登记。

  规划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

  登记表的样式见附录2。

  4.3 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是规划文本的配套材料,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图件反映规划区块的分布情况。规划图件的电子文档应为mapinfo的.tab格式文件。

  图件制作的具体要求见附录3。

  4.4 规划编制说明

  内容应包括:

  (1)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人员。

  (2)规划背景、目的意义、依据。

  (3)规划的主要内容。

  (4)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5)规划的编制过程及各部门、地方政府的协调情况。

  (6)问题与建议。

  (7)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

  (8)附件(相关文件、评审意见、批复等)。

  规划编制说明的电子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

  

  附录1:

  
海水养殖水域规划文本编写大纲

  


  
前言

  


  1 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综合评价

  1.1养殖水域资源状况

  包括地理位置、行政归属、水域类型、水域面积、可养面积等。

  1.2自然环境条件

  养殖水域环境主要特征及对海水养殖业的影响。

  1.3生物资源状况

  养殖水域生物资源(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渔业资源等)及对海水养殖业的影响。

  2 养殖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着重介绍过去十年来海水养殖业的发展情况和内容,分析未来十年内海水养殖业的前景,内容包括:

  2.1海水养殖生产基本情况

  包括海水养殖业的总产量增长情况、总养殖面积和利用率、养殖单产平均水平、养殖渔业劳动力数量、养殖渔民平均收入、海水养殖业在地方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总体情况。

  按照养殖水域类型、养殖方式、养殖品种等划分的分类养殖产量、养殖面积和利用率、养殖单产水平等情况。

  优势种类与重点养殖区情况。

  2.2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海水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海水养殖业存在病害、布局、品种、技术、环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3目前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潜力

  海水养殖业面临的形势,如发展空间、其他行业及政策影响等。

  海水养殖业发展潜力如调整结构、开拓湾外发展空间等。

  2.4前景展望

  海水养殖业发展方向、区域、规模、形式、定位等。

  3 养殖水域规划

  3.1总体规划

  3.1.1指导思想:规划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发展定位。

  3.1.2规划依据: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

  3.1.3规划目标:规划实施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3.1.4规划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阐述规划所遵循的原则。

  3.1.5范围和期限: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

  3.2区域布局规划

  3.2.1各类型养殖水域范围

  说明规划总体布局、养殖水域范围和养殖类型。

  3.2.2各类型养殖水域规划

  阐述规划养殖水域的数量、面积、分布、主要养殖品种及类型,还要说明各养殖类型的养殖总量与密度、布局设置、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2.2.1滩涂养殖

  (1)贝类棚架式养殖区

  (2)贝类底播养殖区

  (3)藻类半浮动筏式养殖区

  (4)其他类型养殖区

  3.2.2.2浅海养殖

  (1)鱼类传统网箱养殖区

  (2)鱼类深水网箱养殖区

  (3)鲍参筏式和网箱养殖区

  (4)贝类延绳式养殖区

  (5)贝类底播养殖区

  (6)藻类浮筏式养殖区

  (7)藻类延绳式养殖区

  (8)其他类型养殖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