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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精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鲁发〔2010〕22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是我省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养老保障和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老龄产业、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五个方面的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老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进展较快,已有400万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领到养老金;全省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有5个市、84个县(市、区)建立了高龄津贴和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优先纳入“低保”。 医疗保障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服务条件得到改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30多万城镇老年职工和150多万城镇老年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基本上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广泛实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起步,社会为老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各类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2.6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居家养老服务开始起步,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老年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老年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老年维权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县以上老年法律服务机构800多个,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 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较快,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教育设施持续增加,全省老年活动中心(站、室)6.8万多个;老年文体组织健康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老龄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老年用品市场开始形成。机构养老、康复护理、老年家政、老年旅游等养老服务行业加快发展;老年服装、食品、保健品、交通工具、健身和康复器材等老年用品的生产企业达到2000多家,年产值378亿元;积极实施以提供老年通信服务产品为内容的“银龄通信工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老年人才资源受到重视,老有所为成效明显。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公益事业、养老服务、生产经营、科技指导、咨询服务等活动和工作,积极开展“银龄行动”,老年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老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尊老敬老浓厚氛围形成。积极建立健全媒体宣传阵地网络,广泛开展老龄宣传教育;将尊老敬老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重要内容;全社会敬老观念增强,尊老敬老氛围浓厚。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惠老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薄弱,服务机构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及老龄产业规模不能满足老年人和社会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歧视、漠视和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依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