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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b类变更条件 1)有生产者(制造商)任命/授权、并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的认证技术负责人; 2)生产者(制造商)具有良好的信誉。 3.b类变更的要求 3.1 适用b类变更时,应由生产者(制造商)的认证技术负责人批准,保存变更记录并向认证机构报备。 3.2 适用b类变更时,误报、漏报视为变更无效,并视同擅自变更元器件和重要材料。认证机构一经发现违规变更的情况,应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提供虚假变更信息的视为擅自变更元器件和重要材料,认证机构应撤销其认证证书。 表一:关键安全元器件
注:凡拟按b类变更报备的元器件,均应备有自愿认证证书,或备有有效期内的合格检验报告。 表二:安全重要材料
注: 1.绕组采用b级及以上绝缘等级时,应按gb/t 11021的规定进行绝缘结构评定。 2.当绕组温升超过标准规定值时,可按照gb 3883.1中“发热”规定的附加试验方法进行认定。 3.槽绝缘应有以下要求:击穿电压、热态粘结性。执行标准为:gb/t 5591.1,gb/t 5591.2,gb/t 5591.3。 4.绝缘漆应有以下要求:固体含量(仅限于有溶剂漆),挥发分(仅适用于无溶剂漆),厚层固化能力,体积电阻率(常态),电气强度(常态)。执行标准为:gb/t 1981.1,gb/t 1981.2。 5.对于绕组电磁线,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提供生产许可证。铝电磁线应符合gb/t 23312系列,铜电磁线应符合gb/t 6109系列。其中使用铝电磁线制造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应提供: (1)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整机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符合性声明。 表三:关键电磁兼容元器件和重要材料
附件3: 电动工具认证依据的标准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检测标准: (1)gb 3883.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2)gb 3883.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3)gb 3883.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 (4)gb 3883.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 (5)gb 3883.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6)gb 3883.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 (7)gb 3883.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 (8)gb 3883.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 (9)gb 3883.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攻丝机的专用要求》 (10)gb 3883.1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11)gb 3883.1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12)gb 3883.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 (13)gb 3883.1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 (14)gb 3883.1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15)gb 3883.1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 (16)gb 3883.1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17)gb 3883.1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电动工具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gb 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2)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附件4:电动工具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说明: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经cnas认可的实验室检测。 3) 电缆弯曲确认试验项目不适用于振动机构设在振动棒内、手持部位不含电动机、电源开关和电缆线的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背负使用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