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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南昌铁路局驻厦各机构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驻厦各机构要组织加强对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南昌铁路局驻厦各机构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本预案由交通运输管理局适时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