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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豫交[20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交〔2011〕6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现将《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市县细化的实施方案报省厅公路局备案。

  联系人:省厅公路局农村处 王新宇0371-87166107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好交通先行,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省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促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为确保管养年活动的扎实开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为主线,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巩固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十、百、千”示范工程和“好路杯”竞赛为载体,以创建省级“文明示范路”和“文明示范乡(镇)”为引领,以日常养护和路政巡查工作为重点,以制度保障和规范管理为抓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轨道,不断提高管养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目标

  通过管养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健全管养机制,落实管养制度、提升管养质量,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具体目标如下:

  (一)管养责任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有力

  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予以监督考核,根据县域内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缺口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省、市两级财政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的比例足额列支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

  (二)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全部按照管养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将单位名称、规格、人员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具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任务的办事处全部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管养范围和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内业资料在全市(县)范围内实现统一、规范。

  (三)养护覆盖面不断扩大,养护质量稳步提高

  1.各县(市、区)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其中,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县(市、区)所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80%,村道不低于60%。

  2.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全省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平均中等路以上的比例逐年提升。其中:各县(市、区)以2010年度数据为基准,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全国平均水平为76%),应逐步达到全国水平,且县道和乡道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路面(pqi)已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其中,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县(市、区)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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