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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农村公路县道、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村道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要求。 3.逐年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各县(市、区)以《2010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数据为基准,绿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道74%、乡道59%,村道45%)的,县道、乡道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绿化率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其中,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县(市、区)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应达到90%以上。 4.各县(市、区)创建完成省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文明示范乡(镇)”2个;创建完成省级“文明示范路”(县乡道)里程不少于所辖县道总里程的10%、乡道总里程的5%,全省共创建完成省级“文明示范路”6000公里以上。其中,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县(市、区)创建完成省级“文明示范路”(县乡道)里程不少于所辖县道总里程的20%、乡道总里程的10%。 村道“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创建里程不少于所辖村道总里程的5%。其中,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县(市、区)创建完成村道“文明示范路”里程不少于所辖村道总里程的10%。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逐级对管养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省辖市交通运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调研摸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梳理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管理养护具体目标;年底前省对各省辖市、直管县、扩权县(市),省辖市对辖区县(市、区)分别签订管养年活动目标责任书,为管养年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奠定良好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按照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监督考核,并逐年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年度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推动此项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省厅将在适当时机,召开管养年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3.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7月至9月):2014年7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系统地回顾总结三年管养年活动取得的成效,签订目标完成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将管养年活动总结报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直管县、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厅)。2014年7月31日前,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市、区)的管养年活动开展成效分别进行考核排名,并将全市管养年活动总结上报省厅,同时将各县(市、区)总结报省厅备案。2014年8月省厅以县为单位,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省直管县、扩权县(市)全部检查,其余县(市、区)抽查)。2014年9月,组织召开全省总结表彰会,对管养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管养年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功能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一定要把开展好管养年活动作为“十二五”期间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具体目标、考核评价标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及早动手,迅速掀起管养年活动的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