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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

[接上页]


  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数量大幅增加,2010年,全市专任教师44845人,比2005年增加6284人,增长16.3%。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2010年,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0%、99.57%和94.96%,较2005年分别提高0.75、1.31和5.24个百分点。师德师风水平显著提高,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分别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提升素质,科学发展”、“更新观念,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2008至2010年共计解聘教师87人。师资均衡配置进一步优化,出台了《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全市交流了1049名教师。注重实效,广泛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搭建平台,营造宽松和谐氛围,鼓励教师专业化发展。

  

  教育改革强力推进。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通过开门“三定”完成新一轮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将中等以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涉及义务教育的市属学校的管理移交至所在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改革招生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跨行政区域借读并严控择校生比例,择校比例由2007年的15%下降到2010年的5%,进一步促进生源均衡;普通高中严禁同城借读,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实行联合招生,并将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由2006年的50%提高到2010年的70%,从制度上保障了教育的机会公平。改革教师招聘和管理办法,严把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同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积极鼓励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探索退出机制,对新增教师采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并扩大学校的绩效管理权,极大激发了教师队伍活力。改革办学体制,对合肥168中学等一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新机制,以资金、政策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富有活力的民办学校。改革经费拨付方式,自2011年起,市属学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思路,依据学校招收学生数量拨付经费,进一步调动了学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到201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2个。5年五届科技创新大赛“市长奖”,激发了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激情;“万名中学生合肥工业游”开创了全国教育先河;中小学各种校园文化艺术节丰富多彩,青少年经典诵读读书活动和艺术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中学生社团活动取得重大突破,多次获得全国和国际大奖,中学生社团推进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国、省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竞赛中,我市都稳居省内前茅,并有多人次在国际机器人大赛中获冠亚军。中职学生技能竞赛成绩斐然,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披金戴银,载誉而归。2011年普通高考本科达线率比2008年增加21.2个百分点,其中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高考本科达线人数突破万人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更加关注教育公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数量由2005年的32所增加到2010年的115所,到2010年,全市共有3万多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合肥就读。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零障碍入学,体现了合肥开放和包容的城市理念,特别是“百分之百同等条件录取到省市示范高中就读”成为全国首创,获得了各方好评。学生资助体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先后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共发放资助金额2.3亿元,贫困资助惠及2.9万名学生。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4%以上。留守儿童建设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建立了 255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十一五”时期合肥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大投入、扩大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动摇,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动摇。合肥已经走出了一条发展中城市优先发展教育的新路子。这一时期,主要教育发展指标增幅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教育体制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多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合肥教育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十二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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