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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普通高中教育。注重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基础;突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设计动手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赴外交流、学习机会。 鼓励学校从实际出发,发挥传统优势,探索多样化办学模式,形成一批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有创意的特色高中。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课程选择。高度重视创新型人才培养,探索系统培养和因材施教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4.职业教育。推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强化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宗旨,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需要,成立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协调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与支柱产业的深度对接。积极推进创业教育,探索创新型实用人才的培养模式。强化技能鉴定质量体系建设,实行教学与技能鉴定分离。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行城乡职业教育联动合作发展。重点面向农村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现合肥生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5.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重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其在全省的龙头辐射作用。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办好新疆幼儿师资班,继续办好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和民族学校。 6.高等教育。支持在肥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远程教育。支持合肥学院建设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合肥学院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积极争取“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鼓励学校以项目形式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支持学校与国内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创办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途径。发挥合肥学院国际合作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市属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加快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对合肥学院获得政府批准建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支持。 7.终身教育。成立合肥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加强对终身教育的统筹与协调,明确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与标准,明确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教育机构、社区和家庭的终身教育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学校搭台,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终身教育的格局。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配套建设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设施,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三级网络,为不同对象的各种教育需求提供服务。加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积极争创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4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支持市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和新农村建设创业培训。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倡导全民阅读,让读书成为生活时尚,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加大对教师育人工作的考核力度。推进德育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