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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

[接上页]


  “十二五”时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合肥建设成全国有影响力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关键期;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奋力崛起的机遇期;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依靠教育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更为紧迫。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合肥教育与合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还不高;体制机制活力还不充分;各类教育发展还不够协调;素质教育有待进一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任务仍较艰巨,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依然存在,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破解矛盾,推进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支撑经济转型、推动自主创新、引领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投入。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不断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特大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提升全域合肥教育融合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省会城市教育的资源优势和中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全市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4年,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主要标志:

  

  --教育均衡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全市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辖所有县(市)区均进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县(市)区行列。

  

  --教育多元化。教育体制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和办学实践,办学主体、办学模式、资源投入和改革路径实现多元,教育活力不断增强。

  

  --教育全民化。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域合肥的文化内涵和市民人文科学素养明显提高。

  

  --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多媒体教学,优质教育资源实现网络共享。

  

  --教育优质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加大政府投入,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逐年提高学前三年普及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有效性,幼儿园足额配备保教人员,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鼓励优质幼儿园走集团化发展之路,采取零租金、生均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建立低保家庭、孤残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重视0-3岁婴幼儿的培养教育。

  

  2.义务教育。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实验区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义务教育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和大班额现象,深入推进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争到2015年,四县一市所有乡镇建有1所功能齐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公办寄宿制学校。

  

  按照“5个100%”要求,对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继续实行“零障碍”入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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