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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溪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今年年底前特别是明年国家和省、市“两会”及春节期间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生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思想认识务必到位、隐患治理务必彻底、监管执法务必从严、责任落实务必加强为总体要求,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慎之又慎的工作原则,以防范和杜绝有影响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目标,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交通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为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我市今年年底前特别是明年“两会”和春节期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道路交通事故4项指标同比明显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火灾4项指标同比明显下降,坚决防止和杜绝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危爆物品管理方面。危爆物品管理安全有序,确保不发生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群死群伤爆炸事故、重大爆炸犯罪案件、重大持枪犯罪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不发生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非法流失的案(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涉危案件,不发生因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而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整治。 主要措施: 1.强化源头监管。一是各县(区)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各县(区)交管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市、县、乡(镇)、村四级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对参加2012年春运的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运车辆,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验和驾驶营运性客运车辆驾驶人员营运资质审查,凡没有《春运通行证》的营运客车,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对2011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取消其营运资格。对二级以上长途客运站严格落实警力驻站监管制度,对客运站及客运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防止客运车辆出站超员违法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客运营运线路审查和客货运输车辆监管,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三是对客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客货运输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内部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坚决禁止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驾驶人搞好生理、心理方面的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人予以调整岗位或清退。要协助教育部门,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春运期间,由市质监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部门配合,对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参加集中安检,必须符合车辆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罐体后部、两侧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要安装牢固。货运车辆一律按要求粘贴反光标识。四是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教育、规划建设、旅游等部门联合参与开展辖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隐患的路段迅速整改,对尚不能治理完毕的事故多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五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交通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