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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1.节能改造工程。 重点开展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和建筑等节能改造工程,努力提升用能设备、产品和工艺的技术水平,使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支持用能单位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替代低效锅炉,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和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加快实施乐山多晶硅生产系统加压节能改造、自贡制盐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支持用能单位加快淘汰落后高能耗电机,重点采用高效节能型电机、稀土电机、高效风机水泵及电力拖动装备、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高效变压器等产品和设备。在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实施水泥行业旋窑生产线电机节能改造等项目。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中推行能量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加强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合,大幅度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综合能耗。加快实施冶金、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能量系统优化改造、热电联产等项目。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实施钢铁联合企业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日产 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要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等。重点实施硫酸余热制汽、离心球墨铸铁管余热发电、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等项目。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推广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加快醇类、生物质燃料的研发推广。积极发展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继续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研发推广应用。重点抓好成都市国家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建筑节能工程。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选择适宜的节能技术,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对机场、车站、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展综合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抓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精装房和装配式住宅,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比例。 ---绿色照明工程。在城市街道、宾馆、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积极推广和使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灯、led 等高效节能产品。推动大中城市开展公用照明节电示范。 2.节能惠民工程。积极落实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政策,推广高效节能的平板电视、变频空调、热水器(包括燃气和电热水器)、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等节能产品,落实补贴政策。 3.节能示范工程。 积极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重大节能技术研发攻关,提高关键节能装备和节能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发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支持高效家电等重点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和应用。 ---重大技术及推广项目。支持高效锅炉窑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机械动力系统节能、煤矿瓦斯制 lng 成套专用设备、电力电子节能装置和智能控制系统、新型高效能源供应和输送系统、高效智能交通系统、新型保温隔热材料、新型节能汽车、高效家电产品、led 功能性照明系统等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及推广项目。 ---产业化推广项目。鼓励和支持大功率半导体照明、高能效变频器、cng 成套设备、生物质气化整体联合循环发电成套装置、小排量增压汽油机、自保温墙体材料等节能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已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关键节能产品或核心部件的产业化推广。加快重要节能产品和核心部件研发,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在国内领先的节能产品制造企业。 4.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切实加强节能管理、统计、监测、检测和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能源消耗计量检测、监测设施和节能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体系,增添监察仪器装备。加强省和市(州)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节能监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