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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引导和支持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服务。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加大引导力度,健全激励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省重点节能项目,加大预算内资金投入,建立节能项目投入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重大节能技术研发、装备及重点节能工程。 2.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逐步提高节能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促进节能降耗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执行税收优惠,落实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的税收优惠。 4.加强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节能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新应收帐款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扩大节能项目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节能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或项目的节能成效作为前期审贷和加强贷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5.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实施范围。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研究能耗限额加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技术节能。 1.加大研发力度。把节能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列为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向之一,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 2.抓好示范推广。建立面向市场需求的节能技术成果数据库与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在重点耗能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技术。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键节能技术示范推广。 3.加强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国内外节能技术的交流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地区建立节能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和消化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 (四)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监管。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的各项规定,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四川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为依法节能奠定基础。 2.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节能统计体系,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统计体系建设。实施市(州)、县(市、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季度核算制度。定期发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公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3.强化节能执法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违反国家节能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五)深入宣传教育,推动全民节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节能专项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岗位创建等多种形式,强化全民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并加强节能日常性宣传教育。 2.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培训制度,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技术交流,切实提高基层节能管理水平。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涵盖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节能教育体系及社会再教育的节能培训体系,培育和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