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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82号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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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本市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待提升,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有待加大;农业劳动力趋于老龄化,农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社会服务发展有待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扭转这一局面的任务尤为艰巨。

  

  进入“十二五”,本市农业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要切实把握机遇,这些机遇包括:较强的地方财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物质支持条件;特大型消费城市,为现代农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综合科技优势,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了人才和技术条件;上海金融中心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条件。同时,也要勇于面对挑战,这些挑战包括:资源与环境约束加剧,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愈加迫切;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农业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市场消费需求升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日益繁重;现代农业发展对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

  

  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控制与安全体系、动物疫病与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民培育体系,加快实现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着力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高农民收入,继续为上海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地产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地产农产品供应向数量稳定、结构优化、质量安全转变。

  

  坚持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农业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农业资源利用向节约、集约、循环和永续利用转变。

  

  坚持把培育新型农民、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心环节。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人才培育,加快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变。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把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新的生长点。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搞活农产品流通,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发展休闲农业和创意农业,促进产业融合。

  

  坚持把推进农村改革与创新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统筹城乡发展,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三)目标

  

  总目标为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都市高效生态农业稳定发展,农业设施、农业组织和农业科技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在城市化发展中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引领作用,先进农业设施和装备广泛应用,农业资源有序利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监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末,第一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40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7.5万元/人。

  

  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供给能力。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60%,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落实水稻、蔬菜等主要地产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耕地质量三等以上面积超过90%。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年均每亩减少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0%,规模场畜禽粪便实现零排放。

  

  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稳定发展农业保障性产业,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拓展提升农业服务性产业。种业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10%以上,地产农产品上市初加工率达到80%以上。

  

  4.提升农业支撑条件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面积的80%。种植业亩均产出达到6000元。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持证农业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比例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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