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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11]200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1-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8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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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结合每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根据我省遭受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结合领导干部、城乡群众、中小学生等宣传对象需求和特点,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有主题、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三下乡”活动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建立完善活动单位协调沟通机制,提升防灾减灾宣传效果。推动有关部门组织经常性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演练,提高公众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自然灾害三级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配合国家自然灾害四级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省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及海南国际旅游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为依托,结合各种通信和网络技术,建设省、市县、乡镇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实现省、市县、乡镇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与国家应急救助指挥系统相衔接。促进灾害应急救助信息获取、采集、传输、分析处理技术在减灾领域的综合利用,为灾害应急救助提供科学决策服务,逐步提高减灾和灾害应急救助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防洪排涝抗旱建设工程。

  

  1.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和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包括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建设覆盖文昌、琼中等市县的红岭水库灌区,新建迈湾和天角潭,扩建石碌和洋隆等大型水库工程,完成大广坝二期灌区工程。

  

  2.基本完成所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在5年内对全省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3.继续实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在“十一五”已解决17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扩大保障范围,再解决140万人安全饮用水问题。

  

  4.大力抓好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同时配合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完善灌溉及排水渠道,保障我省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

  

  5.全面整治全省大中河流,建设防洪堤、疏通河道等,使主要河流得到根本性整治。同时大力建设海防堤,进一步提高沿海地区抗击海潮海浪的能力。

  

  6.防汛防风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我省防汛防风防旱指挥系统,包括3d(三维)综合防洪电子沙盘系统、水库和主要江河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防汛防风预警发布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延伸到乡镇项目、水库和防洪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三防”数据中心系统、防洪决策支持系统、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

  

  (三)防震减灾建设工程。

  

  1.地震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建设项目。一是海南地震背景场监测工程。在文昌、陵水、屯昌、保亭、洋浦等地新建一批地震监测台站,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科技能力,提升社会整体防震减灾能力。二是西沙地震台网工程。在永兴岛建设地震台网中心,分别在石岛、东岛、琛航岛、中建岛和北礁岛建设地震台站,并与海南岛地震台网联网,实现对西沙群岛及南海地震监测。三是建设海南地震及火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地震及火山前兆进行机理研究,分区分级进行地震及火山灾害预警。四是地震应急救援现场移动指挥系统。建立具备现场卫星流动通信能力和现场灾情调查与评估的技术系统,具备vsat卫星通信设备和野外现场工作的支撑能力。

  

  2.地震安全服务工程项目。一是实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行农村居民建房抗震设防典型示范户补助制度,逐步加大农村居民建房抗震设防经费的投入力度,整合各项农村房屋改造措施,逐步扩大抗震农居典型示范户的数量和覆盖面,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指导和培训,使我省农村民居普遍达到在遭遇6级地震时不倒塌的抗震目标。二是建设抗震设防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抗震设防要求服务与管理平台,配置相应的网络设备及软、硬件;改建抗震设防省级检测中心、区域检测分中心和18个市县技术服务部,购置一批仪器设备。三是建设省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地震紧急救援培训、训练基地,进一步加强灾害救助自愿者队伍建设。四是规划建设防灾科技文化博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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