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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老年生活环境。 1.家庭环境。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2.社会环境。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优先保障住房困难老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全面推进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所。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无障碍改造,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加快对现有的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有条件的镇要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 (四)老龄产业。 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围绕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金融保险、生产制造、产品流通、科研教学、护理培训、红色文化旅游、经营管理等老龄服务产业。加快体制创新,逐步建立老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建立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重视老年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适合我省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大力推动民办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产品。逐步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力争培养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企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和服务消费市场。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与监管。 (五)老年文化教育。 1.发展老年教育。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建设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建立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优化老年教育资源,抓好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老年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基层老年大学(学校)建设和管理,发展基层老年教育。“十二五”期末,全省各县(市、区)要建成具有一定规模、较为规范的老年大学,乡镇(街道)、村(居)普遍建有老年学校。 2.加强老年文体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的经费投入,完成全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项目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积极组织老年文艺会演、老年才艺展示、老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重视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研究和推广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与体育组织。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为老年人体育健身、休闲游赏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文化产品。认真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使老年人享受更多的文化发展成果。全省经常参加健身的老年人达50%以上。 3.开展老年旅游。积极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的旅游产品。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旅游资源优势,科学设置老年旅游线路,积极开展老年旅游活动。规范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积极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便利服务。 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本着自愿、量力原则,引导、鼓励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社会公益活动。健全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积极组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银龄行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在各类人才交流招聘活动中设立老年人才项目,为老年知识分子和具有专业特长的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组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普活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低龄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全省参加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老年志愿者数量超过老年人口的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