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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2-03
【实施时间】 2011-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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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丰富校外科学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社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的质量,不断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等活动水平。

  

  5.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过程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的文化氛围。

  

  6.关注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教育公平。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和智障儿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的机会,保障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权益。

  

  7.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工作经验,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8.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电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紧密结合我省产粮大省的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需求,努力探索适合农民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模式,大幅提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增产增收致富能力。

  

  1.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居民的科普服务力度。围绕农业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需求,依托农村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服务组织网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技术技能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形成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2.建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函大、农业科技入户、骨干农民研修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全省农民素质提升活动,突出科学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的培训重点,通过专家、学校教师、大学生辅导讲课、活动交流,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发挥农科教机构、社会组织和媒体作用,加强对农民科普宣传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和防灾减灾等相关科学理念、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倡导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环保的新型农村社区。加大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重点传播科学的思维方法,努力提高农民的基本科学素质,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农民田间学校、科普之冬、科普大集、“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

  

  5.促进科普资源向农村聚集,完善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以继续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县)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村科技明白人培训工程,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普及。大力发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光缆入村、网络入户工程,以信息化促进农村的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统筹利用、挖掘潜力,拓展和提升农村公共设施资源的科普服务能力,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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