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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进一步提升各类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科技传播功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技传播新格局。 1.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增强坚持科学态度、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的意识。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2.充分挖掘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在科技传播服务中的应用和网络科普原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博客(微博)、论坛、在线通讯的交互式科技传播功能;发挥ip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等移动媒体的科学传播功能,开发适合的科技传播内容和方式。 3.加大新兴媒体开展科技传播的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 分工: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农委、广电局、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提升现有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科普能力,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推进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1.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能力。推动现有省科技馆、哈尔滨市香坊实验农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等55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需求导向,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展教内容的互动性、展出形式的多样性和展教资源的时效性,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吸引力和服务效果。通过科普基地联盟,实现科普基地互惠、互利、合作,进一步提升科普基地联合服务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 2.依托现有社会设施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推动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年底,在全省7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70%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3.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统筹区域、城乡和不同类型科普设施的发展,加大县级科普场馆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实现全省资源优化配置以及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 分工:由省科协、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1.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普人才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科普人才特别是双语科普人才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