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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厅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六)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结构完整、统一协调的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加快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根据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的特点、危险源分布情况,以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业现有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补充人员和装备,加快基本覆盖主要危险行业和危险区域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体系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抓紧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其他各类预案,搞好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等相关应急预案的对接与协调,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4.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与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不断开拓社会化保障体系。严格制定保障措施,实现“定人、定责、定位”,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拉得出、联得动、用得上。

  (七)全面普及全民全员安全教育,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

  1.普及安全生产教育。加强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到2015年,市、县、乡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2.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推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的建立,初步形成较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网络。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引导规范安全行为。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活动。

  3.创建安全示范典型。积极开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区、安全工业园区、平安畅通县(区)和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安全乡镇,树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不同类型的安全典型,倡导和鼓励增加安全文化建设投入。

  五、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工程。

  到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满足新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由三部分构成:

  1.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包括:乡(镇、街道)、县(市、区)、设区市、省级安监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

  2.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金安”二期)与应急平台建设及应用系统开发。

  3.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能力保障建设。包括:用房建设;配备取证、听证、执法监察、信息化设备和执法交通车辆;建设完善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中心和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

  (二)全省高危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到2015年,全省高危行业(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存在的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四部分构成:

  1.尾矿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19个三等以上的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做好7座安全度为危库和9座安全度为险库的尾矿库的隐患治理。

  2.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其中:江西煤业集团公司坪湖煤矿、建新煤矿、尚庄煤矿、沿沟煤矿、涌山煤矿、仙槎煤矿,安源股份曲江公司等矿井瓦斯治理;江西煤业集团公司沿沟煤矿、涌山煤矿、仙槎煤矿、巨源煤矿、花鼓山煤矿水患治理;对每个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安装使用人员管理系统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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