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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人社发[2011]461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民生幸福工程推进实施一个计划和两大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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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着力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

  34.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工程,明确社会保障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加强标准体系宣传贯彻。

  3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加快建设覆盖全省、联通共用、安全可靠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尽快实现服务对象、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全覆盖”,探索推动“社会保障卡”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作用,有效提供网上申报等基本服务,实现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

  36.推进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功能,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成“15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稳步推进社会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的整合,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加强社会保障服务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实行经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办法,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三)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

  37. 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发布行业性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定期发布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原则上不低于12%。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一线职工工资与经营管理者收入的差距,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发布有毒有害岗位和中夜班津贴的指导标准。

  38.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职工5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50人以下企业通过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全省建有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95%以上。强化工资支付预警,重点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建立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推行工程款与职工工资分离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应急周转金制度,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

  39.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增长。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严格德能勤绩廉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十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0.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41.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的“春风行动”、“春暖行动”等系列活动,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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