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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反映企业将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折算成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的折算汇率所产生的差额。 59.未分配利润:反映尚未分配的利润,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填列。 60.*少数股东权益: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数额。 (二)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主要指标对照表
(三)表内关系 16行≥(17+18)行(合理性);21=(2+3+4+5+6+7+8+9+10+11+12+13+14+15+16+19+20)行;31行=(29-30)行;33行=(31-32)行;44行≥45行;46行=(23+24+25+26+27+28+33+34+35+36+37+38+39+40+41+42+43+44)行;65行=(21+46)行;77行≥(78+79)行;79行≥80行;81行≥82行(合理性);92行=(67+68+69+70+71+72+73+74+75+76+77+81+83+84+85+86+87+88+89+90+91)行;100行≥101行;102行=(94+95+96+97+98+99+100)行;103行=(92+102)行;105行=(106+107+108+111+112)行;108≥(109 +110)行;114行=(105-113)行;118行≥(119+120+121+122+123)行;127行=(114+115-116+117+118+124+125+126)行;129行=(127+128)行;130行=(103+129)行;130行=65行; 二、利润表 (一)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总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已赚保费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四部分内容。 2.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4.△利息收入:反映企业经营贷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5.△已赚保费:反映“保险业务收入”项目金额减去“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反映企业确认的包括办理结算业务等在内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应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7.营业总成本:包括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共十四部分内容。 8.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利息支出:反映企业经营存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利息支出”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反映企业确认的包括办理结算业务等在内发生的手续费、佣金支出,应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1.△退保金:反映企业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应根据“退保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2.△赔付支出净额:反映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3.△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反映企业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应根据“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4.△保单红利支出:反映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5.△分保费用: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支付的分保费用,依据“分保费用”扣减“摊回分保费用”的净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7.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