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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全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标准。到2012年底,基本建成设施网络覆盖城乡、服务供给高效便捷、组织支撑坚强牢固、保障措施持续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独具特色、辐射力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郑州模式,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科学合理规划,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三)统筹城乡,突出特色。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单位的特点和优势,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四)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五)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 三、主要任务与责任划分 为实现创建目标,要在巩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针对郑州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题,狠抓指标达标,探索机制创新,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全面完成创建示范区的各项任务。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要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1.建设一批与文化名城相适应的公共文化重点设施。一是抓好郑州图书馆新馆续建工程建设,2012年建成向市民开放;二是规划启动郑州广播电视中心二期工程;三是全力推进郑州博物馆新馆建设,积极推进郑州世界客属文化博物馆、郑州纺织工业遗址博物馆新馆建设;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对市区7家影院和县级有条件的影院进行数字化建设,为市民提供观看电影、娱乐休闲的文化场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文物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水平。2011年,市群艺馆参加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到2012年,巩义市、荥阳市图书馆、文化馆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建成并向市民开放;登封市图书馆、文化馆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并主体完工;新密市、新郑市设计规划新的图书馆、文化馆;市内五区要根据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新的文化馆、图书馆。实现市有国家一级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县(市、区)有国家三级以上的图书馆、文化馆,其中80%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市、县(市、区)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3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3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文物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