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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12-21
【实施时间】 2011-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训县乡(镇)党政领导、地方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广东等战略思想以及广东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在粤工作院士、青年科学家调研考察活动,开展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内容的宣传教育。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在全省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学普及内容的编写和使用。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广东院士讲坛、健康大讲坛、岭南大讲坛、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科普读物。

  

  分工: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低碳绿色、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深入实施社区创建100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开发1000种适合社区居民学习的科普读物、创建1000个科普志愿者社区服务站、建设10000个社区科普图书室、建设10000座社区科普画廊,即“五个一”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科普惠民水平。继续推进“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漂流书屋、科普画廊、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社区科普讲坛、社区科普学校等基础设施和科普活动平台,发挥其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社区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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