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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12-21
【实施时间】 2011-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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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省科协、省妇联。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打造专业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工作建设。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继续开展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等活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全省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的科普作品。

  

  --集成省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继续开展“广东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重点编制《广东省公民科学素质读本》,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推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的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加强境内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境外优秀科普产品,带动我省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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