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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二五”新能源发展形势

  

  (一)国内外发展趋势

  

  1.国际形势

  

  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能源革命。金融危机后,许多国家把新能源作为经济复苏和产业振兴的战略引导,希望尽快抢占新能源技术制高点和建立新能源制造产业优势。尽管目前大多新能源技术尚未成熟,成本高于化石能源,但长期来看,伴随新能源技术日趋成熟以及传统化石能源价格不断上涨,新能源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并逐步从补充能源向替代和主力能源过渡。

  

  应对气候变化激发新能源市场。随着国际社会对温室气体减排的呼声越来越高,气候变化问题既是世界能源发展新制约因素,也是能源技术向低碳、无碳化方向发展的主要动力。许多国家在制定能源战略和能源政策时,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容,重点限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使用,加速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

  

  日本核泄漏事件影响全球核电市场。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泄漏事件,撼动了全球核电市场,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核电利用的再思考。尽管世界各国对下一步核电发展的态度存在差异,但总体来看,将更为审慎,全球核电发展进程将有所放缓,同时给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2.国内形势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已经在国际社会上庄严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要兑现这一承诺,必须加快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新能源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国家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力。随着投资新能源产业的资金、企业不断增多,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新能源企业将加速整合。

  

  (二)本市发展形势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

  

  1.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任务十分艰巨。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比重是约束性指标。由于新能源的能源密度低且价格相对较高,并受到土地、岸线等资源条件约束,大规模发展风电等新能源受到限制。同时,核电发展放缓将进一步加大本市争取市外核电、水电的难度。本市完成这一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新能源发展必须走出一条占地少、立体式、多元化、多主体开发的新模式。

  

  2.新能源发展将进入加速发展期。随着新能源技术发展以及各项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成本将明显下降,为本市清洁能源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历史性机遇。借助国家支持上海率先应用新能源、建设智能电网的契机,本市新能源发展将呈现突破瓶颈、以点带面的加速发展局面。同时,建立以应用促研发、以研发带产业的良性循环机制,也将进一步推动本市新能源产业迈上新台阶。

  

  三、“十二五”新能源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围绕能源安全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应用示范率先创新和装备产业高端制造并重的发展方针,抢抓战略机遇期,积极稳步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高起点、高标准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政策机制,加快把新能源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柱行业,成为能源转型发展的先行军。到2015年,基本形成新能源开发应用高地、核心技术研发高地、装备产业及服务业高地,使新能源产业成为能源发展的新支撑。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应用示范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用足用好本市有限的可开发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培育新能源服务产业,使资源开发与关键技术研发同步、新技术示范与产业化同步、新项目建设与人才队伍壮大同步。

  

  2.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水平互相结合。新能源开发利用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更要关注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按照“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体现示范、引领水平、高端制造、差别竞争”的要求,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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