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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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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全市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等,根据需要增配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排烟消防车、轨道消防车、消防坦克等特种消防车辆,确保高性能消防车辆数量增幅每年不低于10%,逐步达到国家配备标准。特勤装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达标。按标准配备充实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库容。各(县)市结合消防站的建设进度,综合考虑现有装备的淘汰、更新和升级,逐年分批分期落实装备建设任务,确保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

  三、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

  (八)深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逐步在全市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深化“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达到网格精细化建设标准。整合基层综治、安监、巡防、保安等力量,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应急队伍。加强车辆和装备建设,2015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3辆消防巡逻车和随车灭火器材。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基层应急调度平台,完善预案,加强演练,逐步实现对各乡镇、街道应急队伍的统一调度指挥。

  (九)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各类社区、小区开展“两送两进”活动,即:送消防知识进家庭,送消防器材进社区;2015年底基本实现居民家庭“两会两备”,即:会报警、会逃生,常备灭火器材、常备逃生器材。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视频监控,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可视化。健全农村、社区户户联防机制,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明确农村、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内容,增强消防工作成效。逐步推动全市社区达到“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农村达到“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手抬机动泵、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标准。

  (十)增强保巡消一体化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深化保巡消一体化工作,完善巡防室和保消岗点消防工作标准,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装备完好,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健全保巡消督查考核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保巡消队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建立大型商业聚集区保安行业消防联勤机制,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处置,逐步实现区域联防。将消防技能纳入各类保安从业资格考核,逐步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推行消防专业保安推荐使用制度,扩大保消工作在社会单位的覆盖面。

  (十一)提高“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对纳入城区改造计划的,全部按照城区消防建设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暂未改造的,落实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消防监管责任,建立消防水源,疏通消防通道,留足防火间距,保障基本消防设施。坚决取缔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聚集和易燃易爆场所,减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四、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重点防控火灾水平

  (十二)建立自主管理机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能力。要确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要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机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十三)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2010),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2013年-2015年,巩固和提升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推动其他相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实效,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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