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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一)提升消防行政执法水平。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为要求,深入推动消防执法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将服务摆在首要位置,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强化监督机制,深入群众社区,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及监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实现消防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十二)提升灭火救援服务水平。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高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和危害。要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不断提升执勤战斗能力。要规范灭火应急救援行为,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防控火灾水平 (二十三)加强消防宣传。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宣传为主线,各级政府要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宣传义务,定期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公共场所应利用橱窗、视频等开展公益宣传,普及防、灭火和自救常识;社会单位应加强员工岗前和在岗宣传教育培训。根据全市城中村、养老院敬老院分布情况,重点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帮扶宣传;利用微博、网络户外多媒体等平台,通过短信、博文等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在科技馆、图书馆建立消防文化阵地,形成全方位、全景式、全覆盖、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二十四)加强教育培训。以政府主导、部门共管、单位负责、全民参与为方针,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开展常态式教育培训。制定并落实《郑州市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规定》,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师资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加强师资力量上岗前的消防知识培训,督促和指导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习和主题宣传活动;人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就业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基层村官教育计划;住房、科技、司法、安监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安全培训内容;卫生、民政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工委等群团组织,建立行业、系统宣传教育机构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展传播消防文化。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公益事务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五)推行从业人员职业化。按照“发挥社会资源作用、行政部门监督推进、完善技术服务机制”的要求,逐步推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保安等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消防职业人员准入“门槛”,提高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2011年全市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巡逻员经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持证率达到50%以上,2015年全部持证上岗。人社部门要加大对消防从业人员的用工检查,督促、指导用工单位规范用工。适时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特种行业比武,强化消防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和水平。 八、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依据《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建立“接处警方式计算机化、灾情判断智能化、指挥系统网络化、指令下达自动化、力量调度集群化、辅助功能联动化、信息档案标准化”的现代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组建消防调度指挥网、卫星通信网以及卫星地面站、车载站,实现消防力量垂直专业指挥与本地政府、公安、城市应急联动部门的横向指挥的有机结合。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完善消防业务信息移动接入、gis消防电子地图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消防执法监督和灭火救援远程化、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 (二十七)加强信息化推广应用。提升城市公用电话网消防保障能力,规划线路范围、保障传输能力、提供应急备用、共享报警电话信息,保证城市119报警系统受理能力;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城市消防水源、重点单位、应急实力、应急物资、地理信息、专家及社会资源、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将政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急救、交通、环保、安全生产、平安监控等灭火救援相关部门和企业消防队、乡镇消防队、社区消防员等各类消防力量纳入社会联动范围,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