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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促进我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全省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初步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报台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省辖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其他地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各地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当地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二、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三)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省、省辖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规划。构建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网络,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个地震监测台的目标,形成覆盖全省的测震、前兆、强震动和烈度速报综合监测台网。建设河南省强震、烈度速报台网中心,升级改造河南省信息网络、测震台网、前兆台网中心,实现地震监测信息传输与数据共享。加快地震监测中心台站建设。加强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保障台网正常运转。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充分发挥地学界等各方面作用,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研究,推进新方法、新技术应用,探索地震预报新方法和预测预警新模式,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预测预报模型,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社会管理,依法规范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五)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工作。省地震部门要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划分意见,并报省政府批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部门要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由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支持地震部门建立流动监测队伍,配备流动监测仪器和监测车辆,加强流动监测和震情跟踪。 (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行政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积极推进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研发适合省辖市、县(市、区)工作特点的地震监测仪器,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科技水平。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地震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地震宏观测报员补贴标准,巩固群测群防队伍。开展群测群防示范市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切实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七)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把地震部门抗震设防审定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并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地震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杜绝地震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