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继续实施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扩大中等职业学生受助范围,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学生政府资助比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的3-4倍核定。 (二)就业服务类。围绕劳有所得目标,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调整农民工培训政策,丰富培训手段,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分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力争到2015年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得到1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1项实用技能;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次,开展创业培训1.5万人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落实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围绕一、二、三产业,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农村和城市新增劳动力,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阳光工程培训,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技能、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基层(县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等培训。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开展创业必备知识和能力培训。农民科技示范培训,主要围绕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培训,提高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应用农业科技能力。“十二五”期间每年进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采煤塌陷区及被征地农民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5万人次,其中农民工技能培训每年2万人次,实现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50万人以上。 扶助采煤塌陷区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利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民生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等优惠政策,妥善安置采煤塌陷区居民,实施采煤塌陷区农民就业培训援助行动,免费为采煤塌陷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探索发展式安置的“失地农民创业园模式”,采取鼓励自谋职业、进园区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等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力争采煤塌陷区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全面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街道、乡镇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社区和行政村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起与统筹城乡就业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完善合肥经济圈劳动保障区域合作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持与区域合作各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加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建设淮南技师学院,建立就业实训基地市级1个、县区就业实训基地7个、乡镇街道就业实训基地30个。 (三)社会保障类。围绕老有所养目标,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继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现困有所济、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 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与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将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到2012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十二五”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要达到40万人、108万人、33万人、32万人和2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85万人。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