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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1-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0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实施“十二五”民生工程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高效的推进落实机制。坚持财权事权相统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强化民生工程品牌理念,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民生工程机制科学化、系统化、长效化。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市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政策规划、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职责;县区政府强化统筹协调、资金保障、政策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民生工程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协调力、执行力,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多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建立科学系统的项目选择机制。根据《安徽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库》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市委、市政府每年研究决定年度民生工程实施计划。一是健全民情民意沟通机制,深入做好民生项目征集工作,拓宽项目征集渠道,通过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公开征询等途径,把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摸准,建立动态完整的项目库。二是科学论证,增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可行性,坚持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优先实施群众期盼、条件基本成熟、受益人数多、影响大的项目。三是加强对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加强不同项目的有机衔接,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项目有进有退,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统筹资源,细化措施,建立民生项目和资金整合机制,有效解决多头立项、重复建设、“撒胡椒面”等问题。四是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县区,适当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多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三)形成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各级政府都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建立民生工程预算制度。一是各级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的稳定投入机制。二是采取政府项目规划、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配套、担保等形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到民生工程,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三是加大对各类涉及民生的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专账管理,各类补助和保险保障类项目资金坚持公开透明,不错不漏不重,及时足额发放。建设类项目及时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到项目单位,保障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健全规范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对资金补助类项目,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3个重点环节,确保基础数据核清、发放对象搞准、各项程序走实。二是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完善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三是健全完善建成项目后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市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建设、保质量、提效率,结合实际出台民生工程管护办法和实施细则,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和乡镇政府承担运行、管理和养护职责。做到管护主体、责任、资金、人员、经费五落实。四是实行民生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将建后管养纳入考核内容,逐步统一民生工程设施形象化标识,接受群众监督。

  (五)巩固民主公开的政策宣传机制。倾听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一是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民主的办法推进民生工程,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工程。二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改进政策宣传方式,建立走访和社情民意调查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服务,实行公开、便民、利民制度,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六)完善严格透明的监督评价机制。一是落实并健全民生工程项目“十制”管理办法,重点做好公示制、推进工作协调制、实名档案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牵头单位日常检查与政府专项督查相结合,审计监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舆论监督相结合,让民生工程每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规范推进。三是坚持群众主导考评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严格行政问责制。将民生工程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县区、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达不到要求、对实施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进行行政问责。五是引入绩效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年度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淮南市2011-2015年省级民生工程项目库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实施目标

备注

公共教育类

   

1

乡镇公办中心
幼儿园建设

市教育局

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新增项目

2

农村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标准化
建设

市教育局

为农村薄弱学校配备购置图书、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教学实验仪器,开展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5年实现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新增项目

3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市教育局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继续实施

4

高校、中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市教育局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继续实施

5

校舍安全工程

市教育局

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重点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避险,提高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2012年完成任务,2013年退出

6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市教育局

在边远艰苦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布局合理、实用适用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教师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新增项目

7

农村留守儿童
之家建设

市教育局

市妇联

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和乡镇文化站建设留守儿童之家,使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课余有去处,课外有关爱。

2012年完成任务,2013年退出

8

农村儿童安全保障

市教育局

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安全成长。

新增项目

就业服务类

   

9

新型农民培训

市农委

围绕一、二、三产业,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到2015年合计培训新型农民4.5万人。

继续实施

10

就业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

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实用技能。

2012年起将原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调整为此项目

社会保障类

   

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人社局

逐步扩大覆盖面,到2012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新增项目

12

社区养老服务
机构建设

市民政局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新增项目

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

向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新增项目

1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

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继续实施

15

农村五保供养

市民政局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确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6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市计生委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奖扶(特扶)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推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覆盖。

继续实施,扩大政策覆盖面

17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市残联

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8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市民政局

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乡镇敬老院,建成内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五保对象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

19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市发改委

对符合政策的农村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期限20年,并进行项目扶持。

2012年退出

20

光荣院建设

市民政局

以市为主建设1所标准化光荣院,安置床位100张。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21

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

市民政局

2011年底,新建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60张。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医疗卫生类

   

2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市卫生局

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疾病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新增项目

23

中心卫生院建设

市卫生局

开展中心卫生院急诊急救、手术室等业务用房的改建,以及污水处理、垃圾、配电等设施建设,添置和更新诊疗、办公等工作设备,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生培训和业务骨干进修,提高中心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

新增项目

2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市卫生局

通过改扩建、新建、购买等形式,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新增项目

25

贫困残疾人康复
工程

市残联

继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向特困精神病患者发放药费补助,对聋儿、肢体残疾等贫困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解决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

新增项目,整合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贫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两项,并新增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内容

2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市卫生局

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逐步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成具有较高保障能力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继续实施

2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人社局

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推进市级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扩大政策受益面。

继续实施

28

城乡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

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对患白血病、尿毒症特别困难家庭在合作医疗等医保基金之外给予二次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继续实施,将白血病和尿毒症两种病纳入城乡医疗重病救助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29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市卫生局

到2013年,居民户厕完成无害化改造,使各地艾滋病病人,贫困肺结核病病人得到医疗救治。

继续实施,将重大传染病生活救助退出民生工程

30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市卫生局

提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进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全覆盖,接种率达90%以上。

继续实施

31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市发改委
市卫生局

建设46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57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7个,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住房保障类

   

32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市房产局

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加快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继续实施

33

农村危房改造

市建委

逐步扩大范围,重点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继续实施

文化惠民类

   

34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

市文广新局

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文化站,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新增项目

35

农村电影
放映工程

市文广新局

按照国家制定的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标准,每年完成6900场电影放映任务。

新增项目

36

城乡文化活动室建设

市文广新局

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均建成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活动室,惠及全体城乡人民群众。

新增项目

37

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市文广新局

以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为载体,借助手机、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以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为通道,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

新增项目

38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市文广新局

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适当调整

39

农家书屋

市文广新局

实现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每个行政村的目标。

2012年任务完成,2013年退出

40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

市文广新局

实现全市46个乡镇都有文化站目标。

2011年任务完成,2012年退出

基础设施类

   

41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市财政局

五年累计投入财政奖补资金约7500万元,总投资规模约22500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2100个以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继续实施

42

农村沼气工程

市农委

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等形式,推广使用沼气,推行节能减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继续实施

43

农村清洁工程

市建委

每年配套建设约10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

计划十二五末完成剩余22个乡镇

4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利局

惠及33.05万农村居民,让广大农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继续实施

45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市水利局

对有病险隐患的中、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继续实施

46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完成2009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中在册的县、乡、村道上并经过检测认定的5座危桥重建或加固、维修。

继续实施

其他类

   

47

菜市场升级改造

市商务局

实施菜市场升级改造,优化城镇消费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

新增项目

48

政策性农业保险

市财政局

建立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三农”和农村金融的发展。

继续实施

49

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在全市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分别给予销售价格13%、10%的财政资金补贴,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家电下乡2012年底结束,以旧换新2011年底结束



  

  淮南市2011-2015年市级民生工程项目库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实施目标

备注

1

采煤塌陷区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工程

市人社局

2011年,被征地农民和采煤塌陷区农民技能培训目标任务1万人,培训后被征地农民和采煤塌陷区农民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市人社局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对符合规定的老工伤人员实行应保尽保。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3

贫困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残联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1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9000名城镇贫困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

城镇小街小巷整治工程

市文明办

每年完成30条城镇小街小巷整治任务。实现环境美观整洁、配套较为完善、安全防范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目标。

 

5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市计生委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6

农村清洁工程

市农委

到2015年底实现568个农村清洁工程配套设施全覆盖。

 

7

村镇生活污水生态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计划建设15座生态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8

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以奖代补”

市沉治办

完成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以奖代补”3万户,10万人。

 

9

农房改造和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市建委

市房管局

结合省农村危房改造和采煤塌陷区村庄治理项目,完成6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

 


  

  注:由于市级民生工程无法确定具体项目的增减,需要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报市领导审定后才能安排市级民生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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