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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关注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和智障儿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组织“流动科技馆”进农村校园,举办科普展和科普报告会。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子”活动。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卫生厅、民政厅、广电局、气象局、社科院、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树立现代农业的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妇女及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面向农村和农民的各类培训。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网络。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函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形成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等惠农示范工程。 --推进面向农村和农民的各类培训。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从业人员培训,鼓励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人才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愚昧迷信和邪教等科普活动。 分工:由省委农办、农业厅、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财政厅、卫生厅、林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保厅、公务员局、海洋与渔业局、广电局、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促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在岗职工和新成长劳动力等,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生产和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和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帮助解决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 分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厅、广电局、团省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