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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探索与改革成人教育教学方式。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科技教育和培训。 分工: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科技厅、公务员局、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国内外、省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资助自然科学科普图书与音像制品的创作出版,继续编辑出版《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科普教育丛书》,编印发行城乡科普挂图,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览、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倡导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参与科普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建设福建数字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巡展海西行”等主题科普巡回展出活动;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展教资源的支援力度。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制定规范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的相关标准。 --建立全省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福建数字科技馆等科普网站为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书籍、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等科普信息资源,构建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信息平台。 --加快科普产业的探索与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品、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强化闽台科普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海峡两岸科普机构、科普人员、科普资源和科普理论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海峡两岸科普论坛、海峡两岸科普展品巡展等科普活动,努力打造海峡西岸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分工:由省科协、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台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信息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社科院、总工会、团省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宣传联席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省级和地方媒体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推动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推动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量和版面,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要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