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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本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宣传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省和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规政策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具体政策,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落实。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各地要把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财政科普经费,人均财政科普经费已达1元以上的市、县(区),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加大投入,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十二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十一项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切实做好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