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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各县(市)区政府支持本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尽快建成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十三)科技、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加强助残的科技化建设,提升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化水平。 政策措施: 1、实施信息助残计划。建设覆盖10万以上残疾人口的基础数据库,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继续加强市、县二级残疾人工作网站建设,开展个性化、多形式的网上服务。所有残疾人服务项目实行网上“实名制、直通车”制度。 2、开展科技助残活动。鼓励和支持在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辅助器具等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十四)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主要任务: --加强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掌握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加强残疾人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政策措施: 1、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2、开展残疾人状况和数据监测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政策法规制定提供依据。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3、联合科研工作者推动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建立残疾人理论研究基地与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业、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等课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五)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 --发挥残疾人服务组织作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保障与服务事业。 --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推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与支援。 政策措施: 1、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县级以上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市电视台开办新闻手语栏目,并逐步增加播出时间、频道和栏目。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组织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活动。发挥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 2、鼓励与支持民间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对民办残疾人服务组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的扶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立民办残疾人服务组织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3、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慈善事业。成立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引导和鼓励福州市知名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残疾人慈善活动。 (十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要任务: --发挥“五缘”优势,建立榕台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的常态机制。 --加强对外交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政策措施: 1、发挥福州对台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加强与台湾各类残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推进榕台两地残疾人组织的交流互访机制。探索建立榕台残疾人工作者相互培训学习机制。 2、加强与省内外、境外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与香港、澳门残疾人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对外宣传,展示全市残疾人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成就。加强与新疆奇台县对口援建工作,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纲要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施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残保金的使用力度,确保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将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逐年逐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各级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执行情况。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在“十二五”期中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评估。 附件:纲要执行主要评估指标体系
注:各项监测指标细化目标值每年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