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建设 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和发布粉煤灰、煤矸石等重点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相关规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适时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范围。 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管理信息化,逐步建立起资源综合利用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体系,构建废物排放、贮存及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平台,为宏观调控和制定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重点加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涵盖产生、堆存、检测、原料、生产、使用、产品及应用等多领域的各类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宣贯、执行和监督。 (三)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废旧轮胎、包装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等十大领域示范重点工程,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构建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鼓励产业集聚,培育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继续推进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废物高附加值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开展废旧纺织品、废旧轮胎、包装废弃物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在煤炭、电力、石油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中选取利用量大、产值高、技术装备先进、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 (四)加快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 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前沿技术的研发与集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适时修订完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发布和实施《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引导关键、共性重点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示范,推广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与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组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五)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理念,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政策宣贯、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推广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二: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前景好,对环境影响广泛。实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时期,在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利用规模、水平均有较大提升。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