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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12-22
【实施时间】 2011-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3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0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8号――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

[接上页]
c)应建立配套设施、软硬件维护方面的管理制度,对其维护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明确维护人员的责任、涉外维修和服务的审批、维修过程的监督控制等;

  d)应对终端计算机、工作站、便携机、系统和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操作规程实现主要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e)应确保信息处理设备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7.2.5.5. 监控管理和安全管理中心(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对通信线路、主机、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的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监测和报警,形成记录并妥善保存;

  b)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监测和报警记录进行分析、评审,发现可疑行为,形成分析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c)应建立安全管理中心,对设备状态、恶意代码、补丁升级、安全审计等安全相关事项进行集中管理。

  7.2.5.6. 网络安全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指定专人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和处理工作;

  b)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略、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

  c)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软件升级版本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持续跟踪厂商提供的网络设备的软件升级更新情况,在经过充分的测试评估后对必要的补丁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网络系统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

  1)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对漏洞风险持续跟踪,在经过充分的验证测试后对必要的漏洞开展修补工作;

  2) 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前,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充分准备,如选择恰当时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

  3) 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e)应实现设备的最小服务配置,并对配置文件进行定期离线备份;

  应在配置变更前、变更后分别对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

  f)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g)应依据安全策略允许或者拒绝便携式和移动式设备的网络接入;

  h)应定期检查违反规定拨号上网或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策略的行为。

  7.2.5.7. 系统安全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b)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1)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对漏洞风险持续跟踪,在经过充分的验证测试后对必要的漏洞开展修补工作;

  2) 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前,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充分准备,如选择恰当时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

  3) 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持续跟踪厂商提供的系统升级更新情况,应在经过充分的测试评估后对必要的补丁进行及时更新,并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e)应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管理,划分系统管理员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权限、责任和风险,权限设定应当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f)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g)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应至少每月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

  7.2.5.8.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及时告知防病毒软件版本,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行病毒检查;

  b)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c)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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