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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统筹公务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二)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三)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五)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六)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定。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全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三)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家的选拔推荐、人才引进管理和各类来印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及转正定级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初级评审及中、高级推荐呈报工作。 (四)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开发工作。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统一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六)负责受县级以上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辞职、辞退、奖励、惩诫、效能告诫、申诉控告和初任(聘)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职业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七)负责军队营级以下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岗前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护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役军人和转业军官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八)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就业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