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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建节组[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广州市经济、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

  广州市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截止2010年末,常住人口已超过1270万。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广州市经济飞速发展,2005-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5.45%,2009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了9100亿元,其第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到60.8%。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服务业的能耗(主要体现为建筑能耗)将持续增长,建筑能耗将逐渐成为能源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

  城市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将紧密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着力打造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白云新城地区、白鹅潭地区和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等五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功能区,大力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大学城二期、南沙新城、广州新城、穗港澳合作示范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从化温泉生态旅游区等新城区建设,将迎来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使全市建筑领域面临着能耗明显增长的严峻形势。

  因此,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内容,任务不仅十分迫切,而且任重道远。我们要把握新一轮城市建设契机,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推动和促进广州城市的整体发展,为广州实现低碳城市,加快整体迈入世界先进发达城市将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二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广州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的跨越,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推进方式,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编制技术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质量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科技节能,开发并重

  一是以科技进步促进节能工作,研究开发符合本市需要的高效节能、高投资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的用能设备与产品,研究和大力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技术,挖掘设备节能潜力,提高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真正把能源节约下来;二是研究制订具有岭南特色的节能设计相关导则、图集;三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降低传统能源消耗。

  2、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抓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的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步伐,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迅速把建筑节能向农村推进;在加强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节能监督外,要加强运行管理阶段的能耗监督;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的同时,加强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要充分结合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和本市岭南建筑特色,以被动式节能设计为先,主动式节能措施为辅,开发低增量成本或无增量成本的节能建筑,重点抓好提高空调、照明系统能效的措施。

  4、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目前,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要快速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监管,建立建筑物生命周期内节能监督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在建筑节能行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社会监督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切实降低建筑能耗,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形成。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体系,创新节能管理模式,修编广州地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节能率;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支撑服务体系,建立绿色建筑监管制度;继续巩固和发展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成果,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组织农村绿色村镇试点建设,推广农村建筑节能和工业建筑节能;统筹规划城市照明管理,推广绿色照明,全市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得到显著降低。

  1、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过渡到执行更高的新建筑节能节能。按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计算,到“十二五”期末,累计形成节能能力260万吨标准煤,进一步加强监督,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执行率达到100%;结合广州地区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设备能耗占比高的特点,提高公共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要求,新建建筑从节能50%加快过渡到节能65%的目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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