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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要求,为建设好覆盖全域成都的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归集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涉及的公民信息,到2012年底,初步建成适应于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民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到2015年底,全面建成数据权威、应用广泛、运行安全的覆盖全域成都户籍人口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供跨部门公共数据支撑,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民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力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均衡覆盖。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科学、安全、高效、节约的要求,统筹制定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科学安排建设步骤,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一数一源,共建共享。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立数据的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数据来源的唯一性,避免数出多门;明确责任,谁提供谁负责,各数据责任单位要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授权,谁提供谁授权,各部门依授权使用所需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系统建设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整合各级各部门产生和管理的公民信息数据资源,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相互兼容、相互支撑,加大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力度,最大限度发挥系统整体效能。 (三)建维一体,服务外包。积极探索实施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一体化的新模式,谁建设谁维护,确保系统长期可靠运行。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四)应用导向,务求实效。以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公民信息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核心,务实推进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注重投入产出效益。 三、主要建设内容 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是构建“五大体系”,形成“一库、一平台、四应用”。“五大体系”指构建公民信息数据采集体系、系统支撑体系、政策与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公民信息应用和服务体系。“一库”指建立包含全市户籍人口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平台”指建成公民信息数据目录和共享交换平台,“四应用”指建设决策分析支持、跨部门业务协同、公民服务、个人信用等四大类应用。 (一)构建公民信息数据采集体系。 1.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目录和共享交换平台。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定标”的原则,制定公民信息的数据目录、分类编码、数据归集、数据字典、数据元等规范与标准,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目录。依托成都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制定公民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建立公民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子平台,提供数据交换、目录管理、认证授权等服务,实现跨部门公民信息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2.建设公民信息数据库。依据公民信息数据目录,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通过共享交换平台采集市级部门负责管理的公民信息数据;通过数据接口、离线导入等方式采集公共企事业单位涉及的公民信息数据;通过个人申报方式获取公民个人掌握的公民信息数据。经过对数据整理、关联、清洗,分类入库形成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信息数据基础库、公民信息应用和服务库。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的采集、维护、更新机制,通过完善部门内部信息化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维护更新流程,逐步实现长效化信息更新机制。 (二)构建系统支撑体系。依托成都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中心。建设网络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前置交换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软硬件基础平台,构建公民信息管理和服务云。运用数据检索、报表统计、联机分析处理、商务智能等技术和工具,搭建应用和服务支撑平台,提供数据核查、数据查询、数据比对和引用、统计分析、数据报表、数据模型、空间分析等基础服务,形成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支撑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