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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1-05
【实施时间】 2012-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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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综合医院皮肤科、神经科、体检科及社康中心全科医生的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的工作能力。到今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60%,首诊发现率达60-70%;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20%以内;麻风病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家属)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90%。

  进一步加强全球基金流动人口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加大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纳入力度,增加住院治疗比例。重点应对耐多药结核病、流动人口结核病及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三大挑战。到年底,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90%,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

  三、大力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以健康管理作为慢病防治管工作重要平台,整合资源,加强慢病机构与社区服务一体化建设。召开以健康管理为主题的慢病防治管一体化服务模式研讨会;探索逐步将慢病管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研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所需经费比例;推进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工作,扩大自我管理覆盖面。到今年年底前,全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23%;规范管理率65%,控制率50%。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10%,管理率35%。

  总结我市慢性传染病成功经验,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方面全面推广防治管服务模式。通过医院药物治疗、改善日常行为和生活习惯、社康中心管理等进行综合防治。社康中心做好病人登记、访视、管理及双向转诊工作。各慢病防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慢性病防治管工作,指导医院和社康服务中心开展慢病健康宣传教育和促进,病人访视及健康管理工作。

  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顺利开展。今年新创建6家以上示范点,积极开展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发和推广技术支持工具,组织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示范点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继续加强恶性肿瘤、脑卒中及伤害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肿瘤icd-o-3编码工作。

  巩固新增牙防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覆盖率,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牙防工作常态机制。

  四、加强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结合我市控烟立法工作,加强控烟网络建设,扩大控烟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减少二手烟暴露,落实控烟活动计划。巩固四大场所控烟成果,重点开展交通和机关行政大楼无烟环境创建工作,适时组织四大场所控烟效果暗访及评估工作。

  五、推进实验室建设

  加强实验室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工作。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实验室iso/iec 17025:2005质量体系建设和认可工作。加强性病、结核病规范化实验室建设与质量管理,组织实验室室间质评。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验室的病因学研究能力。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对结核病、梅毒等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治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核心业务,不断深化研究,探索适宜防治技术。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全市慢性病防治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各级慢病防治机构无缝连接,加强市-区-社区三级慢病工作联动。通过信息化提高我市慢病管理水平,提升我市慢病防治管服务层次。

  

  附件3

  
2012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将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总结大运精神病人社区管治成功经验,落实社区责任制,继续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大型企业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工作。

  一、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探索重性精神病人管治全覆盖机制。开展“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落实对病人的治疗、康复、随访、监护服务措施,逐步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接轨。规范管理流程,完善管理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推进精神疾病医院--社区防治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积极主动式社区治疗个案管理(actt)工作。

  二、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

  启动深圳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工作,以掌握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全面分析精神专科与非专科机构、社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康复机构以及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利用,为研究和制定精神卫生有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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