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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357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35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

  (市卫生局 2011年12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增加总量、盘活存量、控制质量、稳步发展”的方针,科学整合与优化配置无锡市市区医疗资源,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作为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

  

第一章 编制范围、期限和机构设置框架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无锡市区,包括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区。江阴市和宜兴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当地另行制定。

  

  二、规划期限

  

  以2010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三、医疗机构概念体系、设置框架及布局特点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规定,医疗机构具体包括12块内容,具体为:(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四)疗养院;(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七)村卫生室(所);(八)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临床检验中心;(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本规划主要涵盖上述(一)、(五)、(六)项的内容,并将其归类并适当加以简化。(三)、(八)已有专项规划,按照专项规划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锡政发办〔2011〕306号)文中具体确定,康复医院、护理院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第二章 现状概况


  一、医疗服务人口状况

  

  截止2010年底,无锡市区常住人口为354万(其中户籍人口238万),60岁以上老年人27万,18岁以下儿童42万(其中7岁以下儿童14.8万)。年人均门诊0.57次,年人均住院0.12次。

  

  二、医疗机构目前状况

  

  无锡市区(除江阴、宜兴外,下同)现有医疗机构1127家。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707家,占62.73 %,包括公立医院41家,占5.8%;营利性医疗机构420家,占37.27%。核定医疗床位16500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4.66张。市区拥有卫技人员19094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740名、注册护士9354名。平均每万人拥有卫技人员57.72名、执业(助理)医生29.44名、执业护士28.28名。医疗机构现状布局见表1和表2(略)。

  

  三、医疗服务现状评价

  

  近年来,我市医疗服务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与未来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一)部分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在城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在中心城范围过于集中,外围地区较少,与城市发展空间不匹配,如太湖新城地区、锡东新城地区均缺乏大型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中专科特色医院缺位,类别比例失调。成规模上档次的专科医院过少,医院种类不齐,特色医院缺位,专科技术水平提升困难。

  

  (三)部分医疗资源利用不足。二级及以上医院承担大量的医护工作,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量偏少,设施设备部分闲置,专业人才匮乏,技术水平较低,资源利用不足,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明显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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