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七、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相关软硬环境建设,促使全省服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打破服务业领域市场分割、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消除所有制歧视,进一步清理、修订或废止限制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章制度,对有关准入事项的准入条件、准入领域、审批确认等准入程序及管理监督办法向社会公开。积极配合国家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现后勤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分离。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来抓,大力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相应考核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激发各地服务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社会事业等领域,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推进服务业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国内服务业转移,鼓励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来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充分利用cepa合作框架、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全省和香港、台湾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筹发展在岸外包和离岸外包,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有较大国际知名度的离岸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建立支持服务企业和民间组织“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发挥电子口岸功能,提高通关效率。

  

  (二)健全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价格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等。制订并细化全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对国家已出台的扶持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产业、金融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完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热价格高于工业价格的,实现与工业同价。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对列入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服务业园区(集聚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加大环境创优工作力度,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软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依法行政和主动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消费形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

  

  (三)开展服务业试点,推进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加快发展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机制,推进武汉市江汉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重点在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建设上予以突破;在高效的生产服务体系、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支撑上予以突破;在提升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上予以突破;在促进城市与农村服务业统筹协调发展上予以突破。

  

  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分离试点,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出台鼓励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原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投资服务、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检测检验、安装装饰、广告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