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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分工: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大学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订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大型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