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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4
【实施时间】 2012-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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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端人才保持与吸引

  

  --高层次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建立市场基础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对于拔尖人才及优秀科研团队要给予相对稳定的支持。制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项目申报、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在国内和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技领军人才。

  

  --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适时调整市属高校专业结构,以适应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程,造就多层次科技人才队伍。

  

  --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和吸引。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按技术要素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加快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实施“企业科技新星”计划,支持和培养企业青年科技人才。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入股和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参与企业研发活动。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采取共建技术开发中心、搭建创新型人才的实践平台、设立面向企业的客座研究员岗位、委托高校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共同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

  

  --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留学生创业园、各类科技园区和基地、重点实验室为主要载体,加快引进各类科技人才。建立多种引进及激励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政策,在人事、奖励、住房、教育等多个政策领域实行更加灵活的引进办法,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市工作。继续推进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不断深入,在科研攻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咨询论证等领域,力争取得更多合作成果。加强院士工作站工作,吸引更多的“两院”院士来我市开展科技活动,增强科技智力支撑。

  

  --社会和法制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和社会环境,依法保护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动。

  

  3.科技投入体系与机制

  

  --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投入规模上,保证财政科技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将财政科技投入依法落实到位情况列入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和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到2015年财政科技拨款占市本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4%。

  

  在投入结构上,合理安排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科技基础条件经费等的比例,加大对社会发展、科技服务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对企业开展的中长期关键技术等研发项目,财政资金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鼓励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快速发展。

  

  在投入方式上,支持项目、产业聚集区和研究者个人相结合,通过加强知识生产基础平台建设,以及对研究人员稳定持续的支持,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科技项目支持和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落实,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扶持和引导力度,激励中小型科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认真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

  

  --科技金融互动合作平台。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获国家与省重大科技专项等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对资信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创新科技保险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等提供风险保障。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节能减排贷款的探索与试点。

  

  --风险投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凡在我市注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其资本总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风险投资机构,可执行相应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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