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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结合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有关工作,重点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支持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鼓励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及资源交易平台、新型b2b电子合同谈判签约平台和电子单据服务平台,以及财经资讯等专业服务平台。 支持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等先进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电子支付、物流、信用服务、安全认证等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交易的集成创新,加强技术应用与商务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 (二)综合支撑专项工程 14.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工程 重点支持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空天、海洋等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交叉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提高应用基础研究水平。 结合国家重大专项的实施,重点突破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基础软件、信息网络安全、新能源、重大新药创制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15.高技术服务业专项工程 加快建设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推动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和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创新,重点打造软件研发、应用的高端信息外包服务链;移动终端互动娱乐、移动视频、移动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应用服务链;互联网运营、传输、管理、交易服务链;包括基因测序、抗体制备、药物设计合成和筛选、药理评价、临床研究等的生物技术服务链;涵盖网络文学、网络游戏、数字动漫、数字印刷、数字发行、阅读终端等的数字内容服务链;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和第三方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研发设计和检验检测服务链;政府积极引导、中介机构踊跃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 五、保障措施 (一)培育企业主体 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民营中小企业和留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财税支持和针对性、个性化服务。支持其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任务。 强化国有企业创新导向。创新国有企业管理者绩效激励和考核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增加对新技术研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投入,发挥国有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外资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外资企业在沪建立研发机构,促进其与本土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 支持企业建立创新平台。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在有条件的企业,争取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研发外包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 (二)推进成果转化 推进产学研合作。着力解决产学研合作的权益分属问题,构建一批由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加强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自主创新成果发布制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工程化技术集成创新平台。整合研究资源,开展战略研究,制定并发布重大产业技术路线图。 完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商务咨询、技术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技术成果的发现、评估、筛选、转移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建设上海技术交易中心。 (三)强化人才激励 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府奖励力度。实施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积极争取更多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落实《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创造。鼓励研发人员向企业流动,加强对企业科技人才的激励。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增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专业和学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制定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加大力度吸引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秀科技和管理人才来沪创新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