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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石家庄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根据《石家庄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 (一)现实基础。中医药是重要的卫生资源,在防治重大疾病和疫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科研水平得到提高,命名了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疾病防治能力和服务可及性明显增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特别是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桥东区创建成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行唐县、井陉县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新华区、新乐市、灵寿县、赵县、晋州市创建成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卫生局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逐步得到有效发挥,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主要问题。我市中医药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相比,与建设“幸福石家庄”的战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严重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部分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简陋、设备陈旧,信息化水平普遍偏低;中医药人才匮乏,知名中医和领军人物短缺,基层中医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弱化,专科(专病)建设水平不高,服务领域趋于萎缩;中医药文化建设滞后,内涵不丰富,品味不够高。上述问题亟需认真加以解决。 (三)发展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明了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前进方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和需求,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医学模式和疾病谱的变化,拓展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步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扎实工作,着力解决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转变中医药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1135”战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率先成为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在建设“幸福石家庄”的进程中提供健康保障,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医疗保障中的优势作用;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