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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1-21
【实施时间】 2012-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2〕1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焦作市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大胆创新、务实重干、高效运作,尽快取得成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制定支持焦作市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焦作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

  总体方案

  


  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工业、农业、旅游业发展基础较好,城镇化发展较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成效明显,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在经济转型发展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加快经济转型是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的迫切要求。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开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以来,焦作市在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由“黑色印象”向“绿色主题”的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的起点上。但是,同时也存在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要素制约加剧、城乡统筹发展任务繁重等困难和问题,加快经济转型、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

  

  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对明晰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示范带动全省经济转型、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挥城镇化水平较高、城镇密集紧凑优势,在中心城市带动、城市组团发展和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上率先突破,为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示范;有利于发挥工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基础较好优势,在产业转型升级上率先突破,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示范;有利于利用资源枯竭型城市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在破解瓶颈制约、优化要素配置上大胆探索,为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要素保障能力探索路子;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深化区域合作,在产业、交通、生态、要素等融合发展上开拓创新,推动中原经济区形成区域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着力在现代城镇体系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互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带动,把焦作建设成为更具活力、更具吸引力、更具辐射力、更具竞争力的新型城市,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重要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破解要素约束和体制障碍,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三化”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结构调整与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建设,在发展中协调,在协调中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巩固提升城镇化和工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形成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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