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1-21
【实施时间】 2012-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坚持开放合作。强力推进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建设更具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坚持富民惠民。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人为本,加快经济转型,在经济转型中更加关注民生,在谋求物质财富增长过程中更加关注精神追求和素质提升,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程度。

  

  (四)主要目标。到2015年,产业结构、城乡结构、要素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化”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产城互动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新增粮食产量2亿公斤,二、三产业比重达到95%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文化旅游业综合收入相当于生产总值的25%,形成基本完善的铁路网、公路网、能源网、水利网、生态网、信息网,城镇化率达到6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二、三产业就业比重达到70%以上,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的比重达到14%以上,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7%,实现省定减排目标,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实现由资源依赖型、投资驱动型向以创新引进并重、三次产业协同带动、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富裕、生态更加优良、社会更加文明,成为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进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在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上率先突破。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突出紧凑型、复合型城市理念,以建设组团式城市为突破口,加快传统工矿城市向绿色生态宜居、文化品位高尚、现代元素丰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现代城市转变,全面提高城市资源利用效率、基础设施水平、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人文素质,提升城市吸引力、凝聚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形成“核心城市─城市组团─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城乡架构,建设“大焦作”。

  

  1.建设复合型核心城市。统筹焦作新区建设与老城区改造,推进修武组团、博爱组团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围绕做大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文化旅游主导产业集群,着力提升产业集聚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培育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宜居、教育、医疗、文化、商贸、旅游、休闲、物流等综合功能复合区,建成复合型核心城市。

  

  2.构建城市组团发展格局。围绕核心城市,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交通网络,加快县(市)、中心镇与核心城市产业链接、交通一体、服务共享、向心发展。按照“建好一个产业集聚区、培育一个超百亿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个人口规模超30万城市”要求,构建沁阳、孟州、武陟、温县组团;围绕提升产业集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区域合作等服务功能,构建七贤、柏(山)月(山)、沁北、焦作东站、西虢、招(贤)祥(云)、三阳、大(封)西(陶)北(郭)功能区,培育整体竞争优势,形成放射状、网络化组团发展格局。

  

  3.推动中心镇建设。根据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潜力,重点建设谷旦、赵堡、西万、谢旗营等20个中心镇。围绕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产业集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对外合作等功能,加强中心镇与专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衔接,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城镇规模,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和农民就近就业,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率先成为农村区域经济社会中心和现代化特色城镇,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4.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河南省“353611”(不少于3个村,社区人口不少于5000人,至少节约300亩土地,新建住宅6层以上,建设1个综合服务区,建立1个社区管理体系)建设标准,依托县城、中心镇、产业集聚区、旅游服务区或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完成50个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力争到2020年建成100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生活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健全,率先实现城乡户籍、就业、住房、就学、医疗、社会保障一体化,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基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