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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较大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二五”期末达到50%以上。 8.零待机能耗计划。 目前,我省公共机构特别是行政机关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约占总用电量1%左右。“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大力推广节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 9.节水工程。 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较大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程,杜绝浪费,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不仅对缓解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和使用水资源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支持公共机构实施现有器具节水改造,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8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全省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 10.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设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末,实现再生纸使用率达到20%以上,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0%以上,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达到5%以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10%以上,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十二五”公共机构重点工程主要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加强机关事务与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发挥节能协会、机关事务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及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强化政策导向。研究制定能源审计制度,强化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的经济和技术评价。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费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费用支出标准,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分类方法和折算标准。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制定用能计量配备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评定标准。 (三)强化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改进公共机构能源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加工等处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借助全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建立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系统,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降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建立统计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