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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2]15号
【颁布时间】 2012-03-06
【实施时间】 2012-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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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拥有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发展了一批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华为、中兴、广晟、tcl、彩虹、金发科技、风华高科、比亚迪、晶科电子、达安基因等公司已分别发展成为我国电子信息、改性塑料、电子元器件、电动汽车、大功率led芯片、分子诊断行业的龙头企业。广药集团、联邦制药、三九医药、丽珠集团、康美药业等发展成为生物医药领域的优势骨干企业。中山明阳电器成为国内风电领域的主要设备供应商之一。

  

  4.初步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珠三角地区已成为全国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太阳能光伏和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地。其中,广州成为全国信息、软件、生物、新材料产业基地;深圳成为全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动汽车等产业基地;深圳、佛山、东莞、河源等地成为太阳能光伏产业聚集地。新一代通信、新型显示和软件业已发展成为规模超千亿元的大产业。

  

  但同时必须看到,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处于培育阶段,仍存在产业链尚不完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同构化明显,市场有待培育,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面临形势。

  

  1.国际环境。当前,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正发生深刻变革,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为振兴经济、获取发展新优势,纷纷制定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兴技术和产业发展布局,培育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通信、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科技发展正孕育着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一场绿色能源科技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浪潮正在全球掀起。世界经济格局的大调整,为我国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缩短与发达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差距,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我国站在高起点上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但另一方面,当前发达国家对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专利技术的封锁,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严峻,也为我国引进顶尖技术、消化运用国际产业革命最新成果带来新挑战。

  

  2.国内环境。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日趋紧迫的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现有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作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明确“十二五”期间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为全国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明了方向。根据国家部署,各地纷纷制订出台了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新一轮地区之间资金、技术、人才、标准、市场等资源配置竞争更加激烈,给广东抢占发展先机带来新挑战。

  

  3.省内环境。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省已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基础设施、研发创新、人才培育、产学研合作等必要保障。特别是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珠三角产业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世界技术和产业发展历史机遇,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有基础、独特优势和现实需求,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抢占世界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立足自主创新,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支撑体系显著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和高端产业集聚地,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利用我国市场需求的巨大优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拉动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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